規章 中華養生科研總會章程
第一章創會宗旨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中華養生科研總會。 第二條:本會創會宗旨是:【助富扶貧,奉仙聚福】,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關心社會,服務社群,揚信重義,揚義聚才,養生環保,義助眾生,造福民眾,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慈善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法治,嚴禁一切違法活動,組織世界各國各地區的愛國華僑華商參加或主辦國際華人同鄉聯合大會、世界華商聯合大會、世界易經聯合大會、世界養生科研展銷大會等各種國際性的文化、體育、商貿、聯誼活動,“團聚全球華商,共創世界財富”,“整合全人類的智慧”,“整合全球人際關係”,“整合全球商業資訊”,促進世界各國人民與中華各民族人民的友誼,全心全意為各地人民及會員服務,弘揚總會創會宗旨,切實做到“三利”(即利國、利民、 利己)、“三合”(即合法、合情、合理)的會務工作,充分發揮總會國際平臺對外宣傳、溝通、聯誼的橋樑作用,團結海外愛國華人、華商共同致力於我國經濟全面改革開放、招商引資,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及世界社會的和諧、國家的繁榮富強及澳門的旅遊娛樂文化、社會的繁榮昌盛,盡心盡力努力奮鬥,維護大眾的權益及會員福利,以及積極參與舉辦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交流,和康樂體育健身等活動。
第三條:本會章程以中文版為主,具有法律實效,葡文、英文為次。大會公章以中文字體為主,大會公章亦是代表本會最高執行權的憑證。 第二章會員章程法則 第四條: 本會會員分永久會員、非永久性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可派一名代表出席參加本會的會員大會,根據章程選舉或被選舉進入領導架構。 第五條:本會可接受世界各地愛好養生科研的華人、華商、各行業、各企業、各民族、各團體等養生文化的個人及團體加入,成為屬會或團體會員,所有有意加入的團體或個人,只要接受本會章程,繳納入會基金及會費,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即可成為團體會員、個人會員或永久會員。 第六條: 本會會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國家及特區法律,嚴禁一切違法活動,倘有觸犯該條會規及章程者,無須經理事會處理,即作自動退會處置,其所做之一切違法活動,均由其個人承擔,與本會無關。倘本會會員有破壞本會聲譽及言行,經理事會議決,開除會籍,嚴重者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本會為執行以上第六條的章程法則,監督所有會員的行為,維護本會的聲譽及會規,特別成立總監督委員會( 此會屬永久性質 ),專門負責監督所有會員的行為、品德,維護本會的聲譽,執行本會的會規。總監督委員會由本會幾位創辦人擔任常務委員,並由上述創辦人負責推選新一屇的常務委員,總監督委員會內設主席一名,常務委員六名。總監督委員會成員可連選連任。 第三章總監督委員會職權 第八條:1、本會總監督委員會擁有本會最高任免、賞罰權。如本會在關鍵非常時刻,為保護本會聲譽,維護本會利益前提下,有權解除本會從主席、會長至理監事會和世界各地本會的聯絡辦事委員會等所有成員的職務,重新組成推選任命新的一屆大會成員,以及理監事會和世界各地的委員會正副會長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等擔任本會的各項職務。 總監督委員會由本會主要創辦人:曾崇洲(煥璋)、李國泉、曾文君、歐玉蘭、梁寶丹、曾玲玲,丁河明七人組成並擔任總監督委員會常委,專門負責監督及審批本會的各項大小事務。本會所有會務都必須經本會總監督委員會審批研究後,過半數通過才有效,然後再交由理監事會去執行本會的各項會務。 為了不影響總監委的正常工作,經總監委研究通過,決定在總監委內設置最多兩位代理常委職務,負責在總監委會議上代表缺席常委行使總監委常委職權。<注:代理常委由张泰,徐世祥擔任。> 上列七位創辦人屬本會永遠總監。今後本會總監督委員會常委之接班人,亦由上列七位常委負責選拔,經總監督委員會嚴格選舉後,過半數通過,才能成為本會總監督委員會常委接班人。 總監委主席的職權:代表總監委按章合理執行本會最高任免權、賞罰權,執行本會最高監督權及負責修改制度權。在總監委七位常委之中,凡事雖過半數通過生效,但如遇“棘”事大家不能達成一致時,大家意見各自不同,總監委主席有權按兩利之間選其重,兩害之間選其輕的原則,作最後的拍板決定,選擇對本會有利的方法去做。一旦決定,即時生效。 第九條:總監督委員會以下核心委員會之名稱:經“總監委”決定在原總監委之下設立總監會,內有“總監會秘書處”、“監督委員會”、“紀律委員會”、“推廣委員會”、“宣傳委員會”、“評核委員會”、 “策劃委員會”、 “圓灰道委員會”、“宗教委員會”,共九個部門,各部門職權屬平級的,是總監委之下的核心委員會,受總監委管治,向總監委負責。在總監委召開的擴大會議內有參議權,但無表決權。九個委員會主要是協助總監委開展會務,不受理監事會管治,對大會及理監事會有監督權,但不得幹擾大會及理監事會的正常會務,遇有事需向總監委上報,經總監委受權後,才能採取行動,以上九個委員會在總會內屬榮譽部門,所有成員在總會內必須是會員之中的精英及有功的會員,才有機會榮升以上九個委員會內,任後補委員、委員、常委、副主席、常務副主席、主席等榮譽職位;今後本會大會及理監事會內的主要有關負責人必須從九個委員會內挑選精英人才擔任各部門正職。 第十條: 本會章程解釋權屬總監督委員會。 第四章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會員要維護本會的聲譽,促進本會的進步和發展,遵守章程的規定,遵守領導機構的決議,以及依期繳交會費,服務社群。 第十二條:A、會員大會每年三月份召開一次大會,或在特殊情況下由五分之一的會員提出要求,並提前十五天通知開會日期、時間、地點和議程。會員大會選出新一屆大會執行主席、副主席及理監事會各部門成員後,統交由總監督委員會委任授權,並將各部門成員名單上報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B、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定期召開一次,商討理事會的日常會務工作。 第十三條:A、會員大會由創辦人和團體會員代表組成,設一名執行主席,八名執行副主席,九名主席助理,主要是協助理監事會執行有關大小會務。因本會實屬國際性及世界性的民間團體,可團聚世界各地爱好养生事业的人民及各行业、企業、公司等團體加盟入會,當中有來自世界各國、各地區的民间社團组织的會長、主席等領導入會,故決定在本會內增設“主席團”、“會長團”、“顧問團”,邀請敬聘他們為本會三團成員,世界各地華人、華商等各地團體的主席、會長等負責人加入本會後可在本會主席團及會長團內擔任主席或會長,兩團成員內的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會長助理、常務會董、會董等名額不限。三個團在本會內部同屬名譽性質職務級別相同,無須參與理監事會的日常會務。 B、, “主席團”與“會長團”成員分別是:“主席團”成員需是政界、商界在社會上有相當知名度方能入選;“會長團”成員則在商界上具有相當的知名度方能入選;“顧問團”成員無須具有以上的資歷,只要在各行業技術方面具有相當的特長即可入選。以上三團的成員須自願遵守本會的規章制度,經理監事會選拔後交由總監委委任才能當任。(注:主席團與會長團的成員必須是華人方能入選。) C、主席團、會長團的成員根據其來自不同的國家地區,分別代表本會負責協調該國地區設立的聯絡辦事委員會的有關工作,配合總會作好聯絡各國地區的會務工作。 D、為了有效的協助理監事會開展會務工作,由主席團內推選志願者多名組成主席團執行委員會,從該委員會內選出執行主席一名、副主席八名,負責以上的會務工作。 E、為了宏揚我國的中华传统文化、易经文化、养生文化,老子文化、圆灰仙学文化等诸子百家学说等各行业学说以我國的上下五千年傳統文化為依據,用科學的理論研究預測,各地的企業家們作國際性的戰略定位,本會特在原有的“主席團”、“會長團”、“顧問團”當中增設各行业委员会、各促进会、各研究院、各学会、各协会、各联合会等下属机构為世界各地的人民、行业、企業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本會主席團、會長團的主席、會長分別負責代表本會出席世界各地的大小文化、商貿等會議活動,代表本會組團參加各地的經貿座談會和觀光考察,以及其他的大型活動,兩團的主席、會長平時可不用參與本會的實際會務,大小事務可交由理監事會執行負責,凡事經理監事會商議後,統交由總監督委員會審批,經審議後過半數通過生效,再交回理監事會執行一切會務,否則無效。執行主席負責協助理監事會開展會務工作,主持每屆的會員大會。主席、會長擁有本會崇高的名譽,每屆主席、會長可連選連任,卸任後經總監委評核決定有功者可榮升為本會榮譽主席、會長。 第十五條:A、理事會是本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平時的會務管理(社會、行政、財務、紀律管理)。設理事長一名、常務副理事長八名、副理事長九名、理事長助理九名、一個秘書處,秘書處設一名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八名、副秘書長九名、秘書長助理九名、秘書多名及多個部門組成的理事會,各部門設部長一名、常務副部長八名、副部長九名、部長助理九名,常委、委員多名,理事會的成員永遠是單數。 B、理事會內設各行業委員會、各活動項目組委會、才曆科研認證中心、產品科研認證中心,設立各部門名稱分別是:財務部、人事部、會展部、聯絡部、旅遊部、文化部、青年部、培訓部、公關部、商務部、拓展部、婦女部、科研部、老年部、康樂部、總務部共十六個部門,另外在世界各國各地設立聯絡辦事處。 C、監事會負責查核本會帳目。設監事長一名,常務副監事長八名、副監事長九名、監事長助理九名和多名常委、委員,秘書多名,監事會的成員永遠是單數。 第十六條:本會主要財政來源是入會基金、會費、政府補助及社會熱心人士的贊助,作為本會的日常活動經費。 第五章會員任免賞罰制度 第十七條:本會理監事會全體成員參與會務屬義務性的,凡義務參與本會的各項會務工作的,本會為獎勵其積極服務社會的精神,準予免交會費,以示鼓勵。其他會員須每年按章交納會費。會員自願贊助本會會務資金的,則載入本會會志,於換屆時按其功勞大小給予適當職稱作為獎勵。 第十八條:本會為鼓勵所有會員能夠積極上進及向善,並參與服務社群和貢獻愛心以及扶貧救濟等公益活動。特設三種基金,分別是:功德獎勵基金、有功退休保障基金、愛心扶貧救濟基金。此三個基金,則由每年兩總會所收的會費,以及各屆熱心人士贊助的資金,扣除開支之盈利,從中支出30%,每個基金10%分別存入三個基金帳戶內。 第十九條:A、本會為鼓勵對本會有功的會員,特設會員功勞簿,專門記錄所有有功的會員、芳名、事蹟及時間、地點,並存入總會電腦檔案,每年定期從獎勵基金會內支出部分資金,均買各類獎品等,獎勵有功會員,本會功勞等級分為五等,前三等以“金”、“銀”、“銅”三種名譽來分,特發獎盃、獎牌、獎狀等以資鼓勵。餘下二等則分普通獎、安慰獎。本會對有功會員每年評審一次,每年結清一次,第二年將從新記功評審論功行賞。 B、有功會員可享受本會指定的一些福利優先權,如升職或排名次及一些旅遊活動等,有功人員按其功勞來分配。在一些旅遊活動中資助有功人員半費或免費以示鼓勵。 第二十條:本會會員福利:本會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會員有權享受本會指定的一些福利,有權參與本會所舉辦的一些大小活動,如旅遊、觀光考察、商貿洽談、會議展覽等,通過本會提高知名度,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瞭解各地送傳給本會的商業資訊以及通過本會與世界各地的華人華商建立友誼,促進各地的商貿活動,為世界各地的華人華商創造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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