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養生科研總會成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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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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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期
第二組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由第一組及第二組組成
二零零一年八月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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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署公告及其他公告
證 明 書
中華養生科研總會
Certifico, para efeitos de publicação, que se encontra arquivado, neste Cartório, desde vinte de Julho de dois mil e um, sob o número quarenta e três barra dois mil e um do maço número um, um exemplar dos estatutos da associação "中華養生科研總會", do teor seguinte: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中華養生科研總會”。
第二條——會址:澳門東望洋街27——29號地下。
第三條——本會創會宗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關心社會,服務社群,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嚴格遵守國家及特區政府法治,嚴禁一切違法活動,聯繫世界各地愛好養生長壽的科研團體及人士,加入或舉辦國際養生論壇會。共同探討人的生命科學及長壽規律,發表以和平、環保、健康長壽為主題的中華養生科學研究的論文,針對預防、醫學、環境、飲食、抗衰老、人體保健、自然美容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交流探討。發掘中西醫藥養生保健的資源造福人類,為促進社會繁榮盡心盡力。維護大眾的權益及會員福利,以及參與舉辦各民族的文化交流,和康樂體育健身等活動。
第二章
組織
第四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其職權修改及通過會章,制定會務方針,審核財政及通過會務、財務報告和選舉正副會長及理、監事長成員架構,行使任免職權。
第五條——會長負責會員大會領導工作,副會長協助會長主持會務。
第六條——理事會由3人組成,設正副理事長和理事,理事長執行會員大會決策和具體負責日常會務工作。
第七條:監事會由5人組成,負責檢查監管理事會日常會務工作及核查財政收支,設監事長和監事。
第三章
會員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會員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享有本會舉辦的一切活動和福利的權益。
第九條——對會務有建議、表決和批評的權利。
第十條——會員有遵守會章和決議、為會服務以及繳交會費的義務。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一條——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如有重大或特別情況可召開臨時會員大會會議),會員大會會議總結一年會務工作,修訂會務方針,制定新一年會務開展計劃。
第十二條——理事會會議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商討理事會工作。
第十三條——正副會長、理監事會領導架構任期兩年,可獲選連任,由會員大會選舉投票表決通過。
(注:本會經費來自會費以及各界友好人士的支持與贊助。)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會章程解釋權屬會員大會。
第十五條——本會會員應自覺嚴格遵守國家及特區法律、嚴禁一切違法活動。倘有觸犯此條章程者,一經查覺,無須經理事會處理,即作自動退會處置。其所做之一切違法活動,均由其個人承擔,與本會無關。
第十六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經會員大會修改通過。
第十七條——以下附圖是本會之會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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